国晖律师告诉您,发生交通事故后,当事人应**时间向公安*部门报警。接到报警后,交管部门**进行现场处置,然后会按下列程序处理交通事故:现场调查、检验鉴定、事故认定、复核。 1、现场调查。*应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,做好下列工作:(1)勘查事故现场;(2)固定、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;(3)查找当事人、证人进行询问,并制作询问笔录。一般来说,*会在事发几日到医院找伤者做笔录,做完笔录基本上意味着现场调查结束。 2、检验鉴定。需要进行检验、鉴定的,例如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、车辆安全性能检验,交管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25日内将检验、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。当事人对检验、鉴定结论有异议的,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、鉴定。要求重新检验鉴定的,时限很短,只有3天,当事人要注意把握。 3、事故认定。一般来说,交管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28日内(大约1个月)制作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较长不能**过68日(大约2个月)。注意,受害人有权得到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原件,而不仅仅是复印件。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査清的,交管部门出具《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》,*在《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》里应当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当事人情况及调査得到的事实,分别送达当事人。 4、复核。当事人对于《交通事故认定书》有异议的,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。《交通事故认定书》是划分事故责任的重要法律文件,而不服《交通事故认定书》申请复核的时限很短,也只有3天时间。 长沙**律所国晖长沙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范围是交通事故赔偿,医疗纠纷,刑事辩护等领域,本所具有十多年的交通事故处理经验,为客户提供较新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和诉讼律师服务。